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一般高校招生规章发布

来源:欧亚娱乐网 作者:欧亚娱乐网站发布时间:2024-05-03 12:48:09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作业,保证招生作业顺顺利利地进行,实在保护校园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方针和规矩,结合校园招生作业实践状况,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 本规章适用于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全日制一般本专科招生作业。

  第三条 校园招生作业严格履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方针和规矩,遵从“公正、公正、揭露” 的准则,德智体美劳全面查核、归纳点评、择优选取。

  第四条 校园招生作业施行“阳光工程”,承受广阔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八条 颁布证书:我校培育的本科学生在规矩年限内到达地点专业结业要求者,颁布国家一致电子注册的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本科结业证书,契合校园学士学位颁布有关法令法规者,颁布一般高级教育本科结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专科学生在规矩年限内到达地点专业结业要求者,颁布国家一致电子注册的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专科结业证书。

  第十条 校园建立招生作业领导小组,担任全日制一般本专科招生作业,研讨制定校园招生方案,确认招生方针和规矩,决议招生严重事项。

  第十一条 校园学生处(招生办公室)是安排和施行招生及其相关作业的常设机构,担任遵从履行相关的招生方针和规矩,担任招生日常详细作业。

  第十三条 校园对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方案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依据生源状况有必要进行招生方案调整时,由校园向各省(市、自治区)方案主管部门及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赞同后履行。

  校园履行考生地点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及投档份额的有关规矩。

  (一)新高考变革省份:按生源省(市、自治区)2023年一般高校招生选取方法履行,考生所填写的专业(类)自愿须满意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二)其他省份:进档考生选取方法按照“分数优先、遵从自愿”的准则进行。专业自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果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选取。投档成果相同者,依据各生源省份投档成果排名规矩,择优选取。

  同分准则:先按文明成果凹凸,文明成果相一起再按单科成果次序及其分数凹凸顺次排序。单科成果次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文科归纳、数学、外语,理科为数学、理科归纳、语文、外语。

  自愿调剂:当考生填写的一切专业自愿都未被选取时,对不遵守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遵守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录满停止。

  第十六条 校园对新疆预科班和新疆内地班的招生选取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矩履行。

  第十七条 校园在浙江省的一般高校“专升本”(含双高院校协作方案)和退役大学生战士免试“专升本”(简称免试“专升本”)招生选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矩履行。

  第十八条 校园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归纳点评招生按照《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归纳点评招生规章》的规矩履行。

  第十九条 中外协作办学的选取方法按照本规章一般类招生选取规矩履行。中外协作办学选取的学生准则上不可以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二十条 校园在浙江省的中职本科一体化培育招生选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矩履行。

  第二十一条 考生归纳素质点评和思想政治道德查核中,思想政治道德不合格者不予选取。

  第二十四条 校园外语单科成果有要求的专业:世界商务、商务英语、翻译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果不低于100分,如生源缺乏时,则按外语单科成果5分一档降分选取至额满。外语成果按单科总分150分计,详细按各省一般高考实践外语单科总分等份额换算。

  第二十五条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我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一般高级校园招生体检作业辅导定见》及有关补充规矩履行。

  第二十六条 校园选取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矩进行发布。考生可登陆校园招生网查询。

  第二十七条 被我校选取的重生,应在校园规矩的期限内到校处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入学者,应向校园请假,两周内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抛弃入学资历。重生入学后,校园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矩对其进行体检及入学资历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校园区别状况予以处理,直至撤销入学资历。凡发现以招摇撞骗手法获得入学资历者,均撤销其入学资历。

  第二十八条 校园严格履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一致规矩的收费规范。

  第二十九条 校园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学金,实施国家助学借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膏火减免等赞助方针,注册经济困难重生入学签到“绿色通道”。

  第三十条 校园现有钱塘和南浔两个校区,其间钱塘校区坐落杭州市钱塘区二号大街508号,南浔校区坐落湖州市南浔区联谊路68号。依据校园发展需要,2023级选取的四年制本科学生大一至大二在南浔校区就读,大三至大四在钱塘校区就读;2023级选取的两年制“专升本”和三年制专科学生在南浔校区就读。

  第三十一条 校园不托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选取作业,不收取国家规矩外的费用。任何以我校名义进行不合法招生宣扬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校园保存按照法令来追究其职责的权力。

  第三十三条 本规章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担任解说。校园原发布的有关招生作业的准则、规矩如与本规章相冲突,以本规章为准;本规章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方针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方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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