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造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南浔校区的批复

来源:欧亚娱乐网 作者:欧亚娱乐网站发布时间:2024-05-03 02:05:31

  你们《关于建造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南浔校区的请示》(浙教规〔2020〕54号)收悉。经研讨,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赞同建造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南浔校区(以下简称南浔校区)。南浔校区由湖州市南浔区政府担任出资建造,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担任办学,产权归属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二、湖州市南浔区政府和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要逐渐清晰两边的责权利联系。湖州市南浔区政府要切实落实建造资金和建造用地,保证南浔校区按期交付使用。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要统筹安排杭州和南浔两个校区的办学,优化装备教育教育资源;学校向社会发布招生方案时,应注明详细就学地址。

  三、省级有关部门和湖州市政府要加强对南浔校区建造开展的辅导支撑,协助处理学校建造和办学过程中或许会呈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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