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龙湾区应急办理行政法令社会监督员公告

来源:欧亚娱乐网 作者:欧亚娱乐网站发布时间:2024-05-03 01:34:11

  为加强应急办理行政法令作业社会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厉标准公平文明法令,依据《温州市应急办理行政法令技能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作业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法令法规,区应急办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面向社会选聘应急办理行政法令社会监督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区职业协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引荐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人士。

  (三)了解应急办理归纳行政法令相关法令和法规、国家和职业标准标准,热心支撑应急办理行政法令监督作业,能客观公平地进行应急办理行政法令监督;

  (四)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越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具有本市户籍或许在本市接连寓居三年以上的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选聘特邀行政法令监督员选用个人自荐、单位引荐、定向邀请等方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区应急办理局经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或定向寄送邀请函;(联络人:姜祥;联络电线;地址:温州市龙湾区升平路77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404室;电子邮箱:)

  (二)审阅。区应急办理局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做出具体的查询、审阅后确认拟延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三)聘任。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统一报省应急办理厅收取社会监督员作业证,并向社会公示。

  区应急办理行政法令社会监督员聘期为3年,聘期内实施动态办理,对不能担任作业或从事与监督员身份不符活动的,按规则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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